|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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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7 08:59 文章来源:吉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吉商信息字[2009]6号 签发人:张长新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商务局:
秋季农副产品即将大量上市,为促进流通,解决农民因缺乏市场信息带来的买难、卖难问题,商务部日前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请你们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会有关事宜,认真组织,抓出成效,切实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请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将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名单于9月20日之前报省商务厅。
联 系 人:娄军涛 电 话:0431—85662740
传 真:0431-85624772 电子邮箱:swtxxh@163.com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吉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印发
校对人:娄军涛 共印10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商务部自2006年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以来,依托新农村商网组织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共促成农产品销售1100多万吨,成交金额290多亿元,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秋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为避免因缺乏市场信息给农民带来卖难问题,商务部定于9月22日至10月31日举办“2009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购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本省(区、市)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乡,以及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并上传新农村商网。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参加对接会。
二、做好成交的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新农村商网将及时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成交情况。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认真组织核实。核实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
同时,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对接会结束后的两周内报商务部(信息化司)。
三、要求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购销对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促进农村流通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处室,认真做好宣传动员。
要积极借鉴以往对接会工作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双百市场”、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终端站点等进行信息收集、发布和对接等工作,动员鼓励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采购,提高对接工作成效,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各省(区、市)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商务部(信息化司)。
信息化司联系人: 白海龙 王中辉
电话: 65197769,65197902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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