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家电下乡工作获国家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督促检查组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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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3 10:12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家电下乡部际联系会议及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这项政策扩大消费促进生产和惠农强农的实际效果,近日,国家家电下乡部际联系会议组织十个工作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就家电下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10月22日—24日,由国家环保部总工程师陆新元带队的第六检查组到我省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在我省期间,听取了我省家电下乡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家电下乡的工作文件、相关制度、会议纪要等材料,深入长春、吉林、舒兰、双阳等市区及长春欧亚大卖场等十四个销售网点和多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实地检查。10月24日,实地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同我省交换了意见,对我省家电下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家电下乡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在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期间,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先后几次听取商务、财政等部门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扩大销售规模、加快补贴进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高度关注,极大地促进了吉林省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吉林省能够按照国家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有关要求,成立了省政府“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也相应成立了“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制定了完整配套的政策措施,省商务厅、财政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细则》、《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充分利用邮政渠道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吉林省内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实行“即买即补”办法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措施,完善了家电下乡相关工作政策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协调机制,使吉林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工作超前,组织有力。虽然吉林省是第三批开展家电下乡的省份,但是工作积极主动。今年1月中旬,先行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试销活动,对彩电、冰箱两个产品进行“家电下乡”试销活动。试销期间,销售彩电、冰箱5100台,销售额986万元。使农民提前享受了这一“惠农”政策,感受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商务部门认真抓好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备案中的答疑解难工作,主动深入企业进行指导,不设任何先置条件,采取先备案后规范的做法,加快销售网点备案速度。目前,已备案网点2834个,网点备案率达到91%,已建立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网点815户,乡镇覆盖率达到63%,报修平均响应时间约为7小时,备用机提供比例达到39%。省商务厅还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进行了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及操作系统的全面培训,目前,已培训销售网点2800余户,培训销售人员9200人次。通过动员培训,使各级商务部门的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及企业销售人员,掌握了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1—9月份71户中标流通企业的九类产品进货量54万台,实际销售量24万台,全部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全部按销售价格开据发票。全省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各网点均悬挂标识牌,有条件的设立家电下乡专区,均在显著位置张贴农民购买须知及产品公示栏,公布销售产品的型号及最高限价。为扩大销售规模,省商务厅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先后七次召开销售企业调度会,要求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对接,加快产品生产,尽快投入市场;加强与销售门店之间的产销衔接,尽其所能加快调运,最大限度地保证货源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加紧调运和配送,对部分缺口较大的品种,尽最大可能增加本省市场的投放量,缓解供货不足的矛盾。省商务厅还与省邮政公司协调配合,组织销售企业利用邮政系统的物流配送优势,开设家电下乡专用送货通道,加快家电下乡产品的配送速度。组织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特别是在国庆节期间开展的家电下乡产品促销活动效果显著, 71户中标流通企业深入到村屯开展销售,方便农民就近购买;还在长春欧亚卖场、华生交电、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大型商场设立家电下乡专柜,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活动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859台,销售金额4593万元。
三是政策宣传,深入普及。吉林省始终把政策宣传、营造氛围,做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启动实施以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海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开展了多层面的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宣传月期间,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报道家电下乡工作动态,组织记者深入区县、销售企业、农村和农户家庭进行采访。省商务厅、财政厅等部门与省内主流媒体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通过早安吉林、吉林农村频道、吉林新农村热线等电视栏目,走进直播间、政行风热线、农村大篷车等广播栏目46次宣传政策、解疑答惑。组织印制了20万份《吉林省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彩色海报,发放到全省8万个自然村屯。各市县以电视、广播、海报为主要形式开展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并组织各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从检查组抽查情况看,农民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
四是勇于创新,惠民便利。针对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不高的问题,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积极协调,简化了财政补贴手续的操作流程,实行了“即买即补”的财政补贴办法。在全省实行财政部门委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直接发放财政补贴,农民在省内任何一个与商务、财政部门签订“即买即补”协议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由销售网点按其所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直接兑付13%的财政补贴资金。这项创新举措,为农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应该在全国进行推广。各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切实保障了农民利益。商务、工商、质检部门,以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公平交易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废旧家电翻新、以假充真等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省工商机关针对农村市场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共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发布农村消费挂图2万张,组织专题宣传活动100余场。“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干部3000余人次,设立宣传台6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效的推动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质检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31人次,对流通领域手机、洗衣机、计算机三类产品19家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查产品21种全部合格。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都设立了咨询投诉电话12312,全天受理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投诉举报,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咨询,受理农民投诉,建立了咨询、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对农民投诉的各类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销售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希望我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点培训,进一步落实省内配套支持政策,再接再厉,使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